9月26日,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对张鹭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开庭,审理后对其进行4个月的拘役处罚。张鹭本人接受法院判决,不进行上诉。
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写到:9月24日,本院依法受理了被告人张鹭危险驾驶案件,9月26日,本院依据公诉机关建议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,对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:被告人张鹭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四个月 ,并处罚金10000元 。
此前天津警方通报,天津某足球俱乐部球员醉驾被刑拘。随后多方认证,醉驾球员系天津天海俱乐部队员、现役国门张鹭。警方通告,张鹭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3.3mg/100ml,属于被“从重处罚”的范围。这是两年内天津天海俱乐部发生的第二起球员醉驾被刑拘事件。此前,张修维犯危险驾驶罪,被判处拘役三个月,缓刑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(缓刑考验期限,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,罚金已缴纳)。而巧合的是张鹭也是当事人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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